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草拟了《温州市公安局更新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公开征求稿),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6月16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邵庆望;
联系方式:0577-89980575;
电子邮箱:1271497979@qq.com。
附件:
1.温州市公安局更新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公开征求稿).docx
2.关于《温州市公安局更新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
关于《温州市公安局更新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公安局更新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6月05日-6月16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