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公安局更新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公开征求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草拟了《温州市公安局更新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公开征求稿),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6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鹿城区金桥路2号温州市公安局1608A办公室邵庆望,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71497979@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邵庆望;联系方式:0577-89980575。

  附件:

  1.温州市公安局更新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公开征求稿).docx

  2.关于《温州市公安局更新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6-05 截止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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