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 (试行) 》、《龙港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暂行办法 (试行) 》 、《龙港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机关已组织相关部门对龙港市江滨路道路工程二标段(龙港大桥至金龙街)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 邮箱:197137306@qq.com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A幢4楼。 联系电话:0577-59902590。
附件: 关于龙港市江滨路道路工程二标段(龙港大桥至金龙街)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2025-5-13.docx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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