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牵头起草《钱塘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实施意见从2025年5月26日至6月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5日前通过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进行反馈。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215办公室 联系人:金祥 联系电话:0571-82987940
附件:1. 钱塘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 《钱塘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docx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