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生态环境,促进兰溪市义务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及《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特制定《2025年兰溪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333号,兰溪市教育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42802209@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肖栩 联系电话:0579-88821125。
附件1:2025年兰溪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2025年兰溪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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