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试行)》《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温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试行)《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龙港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龙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修订《龙港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4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稿或书面形式于2025年5月14日前反馈我局(联系人:郑元群,电话:15967782507,邮箱:411503904@qq.com,地址:龙港市月湖路666号龙港市应急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龙港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docx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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