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改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在我市规范有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研究起草了《温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改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22日前书面反馈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证券融资处。

  联系人:金易笔;

  联系方式:0577-88960375;

  邮箱:554504925@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南汇街道绣山路市行政中心一号楼市府办证券融资处。

  附件:

  1.温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改版)(征求意见稿).doc

  2.《温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修改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4-22 截止日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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