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编制了《 溪港乡举报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试行)》,该制度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所有涉及邪教资料、人员、活动的举报。现将《溪港乡举报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挂网公示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4月1日- 5月2日。 对本制度如有建议或看法,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乡书面函告或送达,地址:仙居县溪港乡麻车坑村仙永路1号,联系电话:0576-87056201。
溪港乡举报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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