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确认嵊泗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结合全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实际,拟将嵊泗县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重新予以公告。现就《关于确认嵊泗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和联系电话),2025年4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司法局。

电子邮箱:121458745@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力  0580-5595045 

邮寄地址:舟山市嵊泗县望海2658楼

邮政编码:202450

附件:关于确认嵊泗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嵊泗县司法局

2025年3月24



征集部门:嵊泗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3-24 截止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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