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新一轮浙江省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值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警戒潮位核定管理,提升沿海地区防汛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5号)和《警戒潮位核定管理办法》(自然资办函〔2024〕1220号)的要求,我厅完成了以沿海乡镇为基本单元的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核定了沿海198个岸段的四色警戒潮位值,形成浙江省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 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海洋预警预报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发至:936240798@qq.com。

联系人:金锴,电话:13606800304。

附件:1.浙江省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doc

   2.《新一轮浙江省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值(征求意见)》的说明.doc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20日

征集结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新一轮浙江省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值意见的采纳情况

征集部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5-03-20 截止日期:2025-04-03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