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工作,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历史遗留问题,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局研究起草了《桐庐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书面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联系邮件:dcdjk415@163.com (二)通讯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15办公室 联系人:胡欢欢,联系电话:0571-89546697。
桐庐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实施办法(1.24).docx
起草说明(桐庐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实施办法)(1.24).docx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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