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由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具体起草工作,现已完成《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就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1日前反馈至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芊芊;
联系电话:0577-88860335;
电子邮箱:106413112@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大厦2016室。
附件:
1.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0日
关于《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月20日-2月21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