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吉祥喜庆的节日氛围,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将《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定点燃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7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间通过来电、邮件等形式提出建议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吕文君,联系电话:0577-59875732,邮箱:zhenghongs11@163.com,地址:龙港市月湖路666号。
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定点燃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龙港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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