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修订稿)》征求意见函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为适应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要求,拟对《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浙自然资规〔2021〕15号)进行修订,我们草拟了修订稿,主要对非法占地、破坏耕地、土地复垦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优化,便于地方优化适用,并增加了备注意见,便于各地适用,现一并征求意见。

请大家在7个工作日内(1月24日前)提出意见反馈。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88877782。邮箱:360364258@qq.com。

附件:1、《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修订稿).xlsx

   2、《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修订稿)》  起草说明.doc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月14日

征集部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5-01-14 截止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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