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或说明 |
1 | 《施工范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担保公司担保”改为“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改为“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修改理由:明确担保公司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因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门槛较低,只需工商注册,没有金融办签发的融资担保许可证。以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担保费用同样需要从基本户打出,且需要每笔保函费用对应每一个转账凭证,以保证投标人的合规性。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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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须知7.4.1建议修改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内容应该统一标准,在前附表(7.4)中明确了履约保函和支付保函可以使用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但在投标人须知(7.4.1)中却只描述了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前后未能统一,容易理解偏差,最好是内容能够统一,同时不建议出具见索即付或者无条件格式,中间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 部分采纳 | 出具见索即付或者无条件格式是保障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普遍做法,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和实践基础。 |
3 | 《工程总承包范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担保公司担保”改为“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改为“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修改理由:明确担保公司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因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门槛较低,只需工商注册,没有金融办签发的融资担保许可证。以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担保费用同样需要从基本户打出,且需要每笔保函费用对应每一个转账凭证,以保证投标人的合规性。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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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修改建议:修改流程环节,完善具体表述。 | 部分采纳 | 对具体表述作进一步完善。 |
5 |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中对于否决投标的情形“(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我司认为此条存在漏洞,我司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普遍为固定人员,若其他投标单位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恶意填写与我司相同人员及联系方式,则会导致我司也被否决投标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此情况无法避免,建议修改本条。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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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议合理调整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技术标各方案分值权重的设定,尤其是针对设计与施工的比重分配,需紧密关联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的实际管理职责,同时考虑其在整个实施过程中的时间分配及产值贡献比例。 | 部分采纳 | 拟在2025版中修订。 |
7 | 示范文本中在建项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鉴于并非所有项目业主均为发包人,建议修改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证明。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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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议在制定资信评分因素时,对人员职称等评分要素应谨慎采用细分专业的方式以缩小选拔范围,避免限制更多潜在投标者的公平竞争机会。 | 部分采纳 | 拟在2025版中修订。 |
9 | 建议投标联合体若有多家施工单位成员,每个联合体施工成员都需要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即为施工许可证上的相应负责人。 | 不采纳 | 无明确法律依据。 |
10 | 建议在使用指南中增加对含装配式的工程招标中,在建装配式建筑可作为装配式工程类似业绩。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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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议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整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示范文本配套使用。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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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议增加范本问题回馈长效机制,并及时发布修订公告。如增加相关信息: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 反馈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 不采纳 | 本部分不属于范本内容。 |
13 | 使用指南总体要求第2条,填写的“文字应采用斜体字”,在使用过程中,斜体字在正式版本中不美观,建议填写的内容采用加粗+下划线,既美观又醒目。 | 不采纳 | 斜体字已基本满足现行使用需求。 |
14 | 使用指南总体要求第2条,“□ ”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 ” 内打勾,建议明确未勾选的予以删除或保留,删除条款编号的编制规则等。 | 部分采纳 | 在交易平台建设中予以考虑。 |
15 | 使用指南总体要求第3条,“ 除……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建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明确不得改动的章、节、条款,如“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等,且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正文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可以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改动内容,如“投标文件格式 ”等。建议正文可以补充、细化、修改的内容在字体等格式上作出规定,也可加括弧表示提示性内容或指导性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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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指南总体要求第7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随着《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废止,招标文件前置备案缺乏依据,建议改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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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指南总体要求第8条“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规避招标 ”,对于智能化、装修工程、暖通工程等一些纳入总包管理但是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是否属于肢解发包,各地住建部门管理人员、行业专家、从业者理解并不统一,建议明确不得分包的主体工程范围、专业工程类型。 | 不采纳 | 本部分不属于范本内容。 |
18 | 使用指南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第4条业绩要求,为加强四库一平台建设,建议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采集录入的(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的,应予以认可,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部分采纳 | 拟在2025版中予以考虑。 |
19 | 1、招标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第3.7款,因异议环节“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项目”是主要的异议因素,建议增加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和在建状态,避免争议。尤其是针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 ”的约定,建议在动态核查结果中体现。 | 不采纳 | 本部分不属于范本内容。 |
20 | 招标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三)其他提及的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人社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议列明查询途径和网址。 | 部分采纳 | 指导招标人依法依规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 |
2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内容中的斜体字,与适用说明第2条“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 ”的斜体字有冲突,建议填写内容采用加粗+下划线,与斜体字区分。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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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其他综合资料 ”内容涉及的内容包括资信标内容(如业绩汇总表)和资格审查资料(如“《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承诺书、资格业绩材料等)。建议3.1款“投标文件的组成”列明①商务标内容、②技术标内容、③资信标内容、④资格审查资料内容、⑤其他,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内容对应,并在前面加“□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用。其中④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可整合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具体“详见本附表3.5款 ”。 | 部分采纳 | 具体由招标人自主决定。 |
2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对已实施动态核查的资格内容,提供动态核查结果即可,建议无需重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等资料,减少否决情形。可在表格内容最后加以说明。 | 不采纳 | 相关资料属于评标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确定。 |
2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建议对应投标文件组成、评标办法及程序等具体情况作模块化设置,符合科学化评标的要求;建议否决条款分为初步评审内容、资格审查内容、技术评审内容、商务评审内容、其他评审内容。其中: 初步评审内容应以“初步 ”为原则,通常以评审程序(顺序)靠前的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可以快速的判断、分类、分析的为主要内容,如投标文件的签署(包括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另:随着电子投标的规范,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均使用法定代表人的CA证书,基本不涉及授权委托,可考虑取消该内容否决条款)、投标函及附录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等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等,其余可以在对应模块作详细评审(即非“初步 ”评审)。如有电子评标系统无法快速判断、分类的,或易产生争议的内容,建议纳入其他模块。 资格审查内容应对应3.5款资格审查资料的评审点,如范本中“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⑤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等内容,通常在商务标中体现,在不同评标程序(顺序)的情况下,导致无法评审。建议调整到商务评审模块。 其他:“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记录、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等内容,评审依据通常以投标承诺书为准,建议纳入资格评审模块。 | 不采纳 | 拟在2025版中予以考虑。 |
2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建议推行项目负责人资格动态核查制度,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6项规定“(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为准,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和在建状态,减少争议。 | 不采纳 | 我省目前还未实行项目负责人资格动态核查制度。 |
26 | 投标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第6点“ 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担任 ”,本处为可选项,即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事实上是可以不需要授权代表的,那么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 ”中的填写的“本次投标授权代表 ”就无人可填,是否需要针对“投标承诺书 ”中的授权代表进行授权?还是说没有授权代表的,“投标承诺书 ”中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都可以填法定代表人?在实际评审过程中出现争议,建议予以明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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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投标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现价计算的第3点,“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 ×(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 ”,扣减暂列金、暂估价时未明确是否含税,建议明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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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投标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条款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建议(1)增加“ □ ”, 采用法定代表人CA签章的,一般都不需要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如为必选项,会增加评标争议。 | 不采纳 | 无需增加,不会增加评标争议。 |
29 | 投标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条款的情形,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者直接用“分号 ”容易引起歧义,建议明确为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且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 委托书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只有二者均未盖章才否决。 | 部分采纳 |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改为“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
30 | 投标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条款的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建议在①-⑧内容前,均增加“ □ ”, 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勾选适用内容。 | 不采纳 | ①-⑧内容为技术标基本内容。 |
31 | 投标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条款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建议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内容对应。投标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条款的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建议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款技术标内容对应。 | 部分采纳 | 前附表10.1否决条款已涵盖前附表3.1和3.5内容。 |
32 | 政府采购工程,在面向中小企业,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时,需要填写“所属行业 ”,建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一项 内容“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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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投标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条款的情形“其他 ”内容的评审,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资料,且未明确具体网址,无法评审,建议备注“ 以承诺书评审为主 ”,或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打印件,或约定具体的网址,评标室查询。 | 部分采纳 | 实际已按所提建议操作。 |
34 | 投标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未约定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纳入评审内容的,建议(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组成和3.5资格审查内容中增加“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2)有关否决的内容建议放入10.1条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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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建议优化评标系统,实现评标模块标准化,如实质性符合性响应性条件自动抓取匹配,辅助专家,提高评审效率。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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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建议所有评标程序以电子评标系统能快速判断、分类的内容为初步评审,并作为评标的第一个程序。其余程序[评审区间、资格评审、技术评审、资信(信用)评审、商务评审、其他评审]作模块化设计,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 不采纳 | 本部分不属于范本内容。 |
37 | 建议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除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方法外,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其他方法(包括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 | 部分采纳 | 综合考虑各地需求,下一步合理整合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38 | 建议投标文件格式按评审程序进行模块化设置。其中资格审查资料格式可制定统一标准格式;商务标中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按统一格式,并指导评标系统开发关键数据(字段)(如投标函附录中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等实质性要求)抓取、判断、分类、预警的功能。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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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投标文件格式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 ”,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条款的情形的商务标评审内容中有评审要求,“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 目前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下限,且根据不同的取费基数额度,乘以不同的系数来调整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因此,建议在招标文件中直接明确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下限值,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 ”中增加“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元(如约定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90%) ”。 | 不采纳 | GB50500国标规范将变成推荐标准,因此所提建议内容由招标人自行设置,在前附表10.1中添加即可。 |
40 | 附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建议位置改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后,作为评标办法附件。 | 部分采纳 | 拟在2025版中修订。 |
41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议小额项目以上规模或一定金额以上规模,强制招标人每个项目都必须接受联合体投标,促进企业间合作,增强建筑市场活力,给中小型企业给与一定的生存空间)。 | 不采纳 | 无上位法依据。 |
42 |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增加内容:(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第三方社会平台信息不作为评判依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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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允许投标企业在各地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的保函办理平台之外,选择平台外的保函公司办理投标保函。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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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采用评定分离,招标人推荐单位应有充分的推荐理由并公布推荐理由。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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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采用评定分离,应有充分的定标理由并公布定标理由。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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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此条款慎重,有单位故意填写其他企业的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已达到对方废标,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或者不慎未修改已离职人员的联系方式。)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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