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工作需要,市政府拟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现将《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期限: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如有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法规秘书科(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临海市司法局605办公室),联系人:王潇逸,联系电话:0576—85111244。 临海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20日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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