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发展学前教育新一轮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zhjy88259972@126.com,联系人:拱墅区教育局毛怡平;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201号拱墅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邮政编码:310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发展学前教育新一轮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