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执法原则,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深入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要求,分析评估现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机制效果,形成《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7至2024年12月26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反馈我局。(联系人:沈阳 18590333632;邮箱:1136214563@qq.com)
附件: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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