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管理,我厅牵头研究起草了《浙江省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请在2024年12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rzyt@zj.gov.cn。 联系人:徐子成 联系电话:0571-88877350 附件:1. 《浙江省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2.浙江省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10日 征集结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浙江省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