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浙发改社会〔2024〕1号)、《温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温发改社〔2024〕123号)要求,市经济发展局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了《龙港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赵必澳;联系电话0577-68667060 信函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行政副中心1号楼314办公室;邮编:325802。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4年11月25日 《龙港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1).wps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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