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结果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规定,近期我局针对2024年8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初步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件的途径反馈意见。


1.电话:0571-89546718

2.传真:0571-64218703

3.通讯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1.起草说明

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起草说明.wps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docx





征集部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10-31 截止日期: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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