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62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调整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8282.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东阳市振兴路609号人力社保局,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240823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联系人:程琳敏 联系电话:0579-86675735 附件:1.关于调整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调整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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