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杭州市医疗美容机构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医疗美容机构规范化建设,保障求美者健康权益,推动我市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我委起草了《杭州市医疗美容机构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  12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委,并请您留下联系信息,以便进一步沟通。


联系人:李桂梁0571-86416818何苾梅   0571-85255382

电子邮件:HZyljdzf@hzcdc.com.cn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1512室。

附件:《杭州市医疗美容机构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起草说明.wps

      杭州市医疗美容机构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doc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011


征集部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2024-10-11 截止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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