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宁波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为2024年10月8日-10月16日。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0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联系地址:鄞州区宁东路835号三楼宁波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315042)。 (二)电子邮件。邮箱:1124442600@qq.com。 (三)电话方式。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89385298。
附件:宁波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xlsx 《宁波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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