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定价机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审水平,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建设资金有效利用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财政部令第81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3号),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金东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区级信息库和询价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 光南路836号金东区财政局,邮编:32101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6378810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徐宏承 联系电话:0579-82172157 附件: 1.《金华市金东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区级信息库和询价管理办法(草案)》.doc 2.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