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编制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砂石土开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6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欢迎于2024年10月26日前,通过纸质意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一)联系电话:0580-2025890; (二)电子邮箱:405381975@qq.com; (三)邮寄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159号(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16000。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砂石土开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砂石土开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