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当事人通过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当事人通过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反馈至杭州市司法局。

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邮编:310026

联系人:李志国

电话:85252901

传真:85256500

电子邮箱:sfj@hz.gov.cn

杭州市司法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1.关于当事人通过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wps

2.关于当事人通过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09-05 截止日期:2024-09-20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手机号: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