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统一温州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规范统一温州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7月31日反馈至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吴晓静;

  联系电话:0577-88880733;

  电子邮箱:wzylbx@sina.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1107室。

  附件:

  1.关于规范统一温州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规范统一温州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7-22 截止日期:2024-07-31

关于《关于规范统一温州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关于规范统一温州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7月22日-7月31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9条,主要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待遇保障内容。有网民提出“将克罗恩病用药纳入企业补充医疗险保障范畴”,“保障内容倾向需考虑国谈药品和目录外药品及项目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补助”。

二、意见处理

市医保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市统一建立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它属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险的第二层次,重点保障参保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建立将有利于健全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关于规范统一温州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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