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打造与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要求相适应,覆盖畜禽生产经营全环节的高水平无害化处理体系,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区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433015/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白龙桥镇郑岗山村婺园园林隔壁动物防疫检疫中心二楼,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4836734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77日。

联系人:刘芳艳,联系电话:0579-82342749。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

202467日


征集部门: 婺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07 截止日期: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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