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罚没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临平区实际情况,临平区财政局起草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罚没物资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8月11日。

反映形式:书面、来电、线上提交

书面反映问题的,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0571-89532277 戚梦蝶

邮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中路236号

附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罚没物资管理办法(暂行)》.wps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罚没物资管理办法(暂行)》起草说明.doc


临平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


征集部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6-11 截止日期: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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