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4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调整的通告(草案)》已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4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根据红星街道办事处、鹤溪街道办事处、沙湾镇人民政府、澄照乡人民政府的反馈意见,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再次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7: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1.通过电话方式:0578-5622720。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景宁县环城西路189号,邮编323500。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作无意见。 附件: 附件1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4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调整的通告(草案).docx 附件2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4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调整的通告草案解读.docx 附件3 景宁县红星街道、鹤溪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调整清单.xls 附件4 景宁县沙湾镇、澄照乡行政执法事项调整清单.xls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关于此次意见征求未满30天的说明】 本文件在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4日进行了第一次意见征求,征求时长31天。 征求链接: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2059.html 征求结束后根据乡镇反馈意见做出修改,本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再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因此发布此次意见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