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诸暨市2024年“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称《补偿方案》)公示以来,共收到网上意见15条,其中有效意见12条,均与本补偿方案无直接关联,根据前期调查核实情况,反馈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调整为:诸暨市枫桥镇先进村(部分)、海角社区(部分)、三江村(部分)、梅苑村(部分),店口镇桃园村(部分)、潘家坞村(部分)、视北村(部分)、视南村(部分)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签约及搬迁期限调整为:征收实施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期签约并腾空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50元的奖励(其中工业和工业类仓储除外)。
诸暨市房屋征收安置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