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杭州市拱墅区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的征求公告
征集部门:区府办 发布日期:2024-02-28 截止日期:2024-03-08

意见征集反馈》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杭州市拱墅区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2月29日至3月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2595443937@qq.com,联系人:杭州拱墅区人力社保局沈倩,联系电话:0571-88360305。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13楼1322办公室。

拱墅区关于建立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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