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0号)的要求,我局起草了《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2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12月5日-12月13日

联系人:陈琦

联系电话:88716036

电子邮箱:1052328365@qq.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278号2108室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部门: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12-05 截止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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