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益性墓地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天台县民政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管理的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来电反馈至天台县民政局,联系人:曹友富,联系电话:0576-83930535。 2.邮件反馈至天台县民政局,邮箱:ttmzj@163.com。 3.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天台县民政局6楼623室,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试行).doc 2、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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