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荫路27号,邮编:321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7431852@qq.com。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钟定建      

联系电话:13858989111

 

  1.征求意见稿.docx


2.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3年11月16日


征集部门:兰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16 截止日期: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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