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我局起草的《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6-88517558; 传真:0576-88517630; 电子邮件:tz88517558@163.com。 附件:1.《〈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起草说明 2.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1.《〈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起草说明.pdf
附件2: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