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8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宁波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和量化积分申评政策有关内容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53号)精神,慈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起草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慈溪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0年3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xsldrkj@163.com;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89294858,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2号楼611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电话:63960664 附件:《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慈溪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慈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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