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社区治理、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破解物业服务管理痛点、难点,切实打造“环境更优美、管理更精细、服务更高效”的居住环境。现将《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电子邮件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钱路琪,联系电话:85208279。

通信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35号,邮编:312000

邮箱:625332284@qq.com

附件1-起草说明.docx

附件2-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部门: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发布日期:2023-08-21 截止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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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普遍存在物业服务与业主需求不匹配的情况,导致业主不交纳物业费,从而产生大量诉讼,但物业服务确实不容乐观,我认为应从物业费的支付方式上进行管控,提出如下建议:1.属地政府可要求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费收...[展开]
提交人:金** 提交日期:2023-09-03 22:43:31
回复: 首先感谢对我市物业管理的支持,意见建议已收悉。但是,目前您所提出的建议暂无上位法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精神。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3-09-21 1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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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增加以下内容:为了更好的监管小区物业费使用,维护业主权益,建议政府对物业费也实施资金监管制度,开设物业费资金监管专户,由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委会(业主代...[展开]
提交人: 提交日期:2023-08-22 12:05:09
回复: 首先感谢对我市物业管理的支持,意见建议已收悉。但是,目前您所提出的对物业费实施政府资金监管的建议,暂无上位法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精神。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3-09-21 1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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