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2019-2021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下列四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右下角“发表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76725244@qq.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63026387,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四、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现意见征求已结束,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现意见征求已结束,共收到1条意见,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对于“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如果获得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能不能获得补助或者奖励?”的意见,管理办法第九条市本级财政奖补标准及相关要求已明确新创建的省级放心市场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