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我县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岱山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岱政发〔2020〕14号),至今已满三年。因我县现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不低于全省最低保护标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现将《重新公布岱山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11 日前通过电话、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反馈到我局征地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80-4475362 电子邮箱:295620215@qq.com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重新公布岱山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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