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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对市场主体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行政处罚通过柔性措施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空间,帮助和促使市场主体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请于2023822日前反馈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舒婷婷

联系电话:0575-86501575

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中镇庙巷18号  邮编:312500

 

附件:1.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10


征集部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3-08-10 截止日期:2023-08-22
意见征集结果

关于公开征求《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已于2023.8.10-2023.8.22完成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0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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