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22〕6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2]53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杭州医药港小镇开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试点的批复》(杭环批复[2022]18号)、《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级生产及相关产业环评制度改革方案》(杭环发〔2023〕51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支持生物医药等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对部分生物医药产业进行科学细分、精细化管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牵头与医药港管理办公室联合起草了《杭州医药港小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最后将报区政府审查发布。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全文公布。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8月18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djdhjbh@163.com,或43049002@qq.com。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1:詹中英 电话:89898527(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2:邬显达 电话:86877321(医药港管理办公室)。
附件:1. 杭州医药港小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 文件制定说明.doc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杭州医药港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