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委农办起草的《关于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共同富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衢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9288.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39号衢州市农业农村局,邮编324000。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4日。联系人:柳俊洁,联系电话:0570-3077067。
关于征求《关于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共同富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docx
关于《关于聚焦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推动共同富裕的意见》的起草说明.wps
意见反馈:https://www.qz.gov.cn/art/2022/1/25/art_1229733479_59032199.html
关于《关于聚焦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推动共同富裕的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1年5月,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2021年6月,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系统部署共 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2021年7月,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提出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指明衢州短板、底板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2021年12月21日,省委书记袁家军对我市农民增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近日,袁家军书记要求,把强村富民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牵一发动全身的突破性抓手,努力打造成共同富裕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精神,推动我市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前期,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聚焦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推动共同富裕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接到袁家军书记对我市农民增收工作的重要批示后,市委书记汤飞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袁书记批示精神,坚持将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作为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中之 重,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市党代会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屹2次作出批示,要求系统谋划我市农民增收工作,问题要找准、原因要搞透、举措要精准、政策要直达,整体安排要系统并着眼于打好主动仗,研究分析中务必注重缩小颗粒度,放大细节,避免笼而统之,确保精准、直达、有效,不辜负省委袁书记的期望。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于12月牵头起草了《意见》。徐利水副市长召集专题研究,确定了《意见》的基本框架和措施,初稿形成后上报高屹市长审阅,得到了高市长的重要指导;1月27日,向徐良平副书记作了专题汇报。 三、主要内容 该《意见》可以概括为“1493”。 “1”,即一个目标。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达3.22万元;2023-2025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到2025年,达4.17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每年均进入全省前三名。【按96.57万乡村常住人口测算,2022年需增加总量28.33亿元;2025年需增加总量120.08亿元。】 “ 4”即四套组合拳。围绕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工资性收入,打好产业、改革、就业、政策组合拳。 “9”即九个抓,“3”即30条举措。在产业增收组合拳方面,一是抓产业促增收。落实农业“双强”行动、农业招商引资、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培育等3项举措。【预计2022年收入增量1.94 亿元,2025 年收入增量6.84亿元以上,收入增量与2021年相比较,下同】二是抓转型促增收。落实数字农业、农林产品深加工、未来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等4项举措。【预计2022年收入增量0.6亿元,2025年收入增量3亿元以上】三是抓金融保增收。落实惠农贷款、惠农保险等2项举措。【农民增收保障性工作,无收入增量】四是抓营销促增收。落实品牌营销、展会营销、数字营销等3项举措。【预计2022年收入增量3.74亿元,2025年收入增量15.7亿元】在集成改革组合拳方面,五是抓盘活促增收。落实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屋顶光伏、“两山银行”盘活资源资产等4项举措【预计2022年收入增量1.11亿元,2025年收入增量5.43亿元】。六是抓强村促增收。落实山海协作和“千企结千村”、城镇物业和强村公司、高山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股份分红等4项举措。【预计2022年收入增量0.3亿元;2025年收入增量1.8亿元】在农民就业组合拳方面,七是抓培训促增收。落实农民培训、等级评定等2项举措。【预计2022年收入增量3.9亿元;2025年收入增量16.5亿元】八是抓就业促增收。落实规上企业吸纳本地农民就业、重大项目吸纳本地农民就业、发展来料加工、提供公益性岗位等4项举措。【预计 2022年收入增量13.24亿元;2025年收入增量53.6亿元】在政策兜底组合拳方面,九是抓兜底促增收。落实低保提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特殊群体政策支持、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收入等4项举措。【预计2022年收入增量6.51亿元;2025年收入增量20.16亿元】同时,要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政策保障、推动数字赋能、强化督查考核等四项保障措施。尤其是针对资金保障,要建立市“大三农”资金70%以上用于农民增收的政策体系,各县(市、区)应建立“大三农”等专项政策体系,相应的资金规模必须在1亿元以上,重点用于支持农民增收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指标调剂收入至少 50%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四、下步工作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 实施。
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关于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共同富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 现将市委农办起草的《关于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共同富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衢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9288.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39号衢州市农业农村局,邮编324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联系人:柳俊洁,联系电话:0570-3077067。 附件:1.《关于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共同富裕 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农民增收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 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 关于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实现共同富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农民增收、共同富裕”是“三农”领域重中之重的工作,“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成果。为确保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收目标 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达3.22万元;2023-2025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到2025年,达4.1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每年均进入全省前三名。 二、主要举措 以产业转型升级、乡村集成改革、促进农民就业、完善兜底政策为切入点,系统打好“扩中”“提低”组合拳,补短板、拉长板、挖潜能,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一)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切入点,努力补齐经营净收入短板。 1.抓产业促增收。持续推进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做好粮食、生猪等稳产保供,确保2022-2025年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确保2%,力争2.5%。 ①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机械强农,2022年,完成宜机化改造面积5.64万亩,建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21个;到2025年,完成宜机化改造面积25.7万亩,建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42个。推进科技强农,创建中国衢州航天育种示范基地,迭代升级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加快新品种繁育示范推广,完善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建立应对疫病、突发极端天气、重大病虫害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首席专家+专业团队+产业农合联+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团队制度,2022年,推广农业新品种面积9万亩,建成农业科技孵化园2个;到2025年,推广农业新品种面积36万亩,建成农业科技孵化园7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林院,各县(市、区),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 ②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聚焦“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持续推进“1+5”示范段建设,开展未来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围绕当年投资、连片开发规模、农业产值、带动农民增收等制定标准体系,强化政策激励,加大农业用地连片开发项目投引力度,制定农业农村建设用地政策,2022年,建成未来农业园区6个;到2025年,建成未来农业园区18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协作办、市营商办 ③开展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培育。开展未来创客培育,以带动3家小农户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为前提,2022年新增培育未来创客1800家;到2025年,新增培育未来创客7200家。开展未来农场建设,以带动10家小农户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为前提,围绕农业机械化率、农业产值、带动农户增收等制定未来农场标准体系,2022年,建成未来农场300家,到2025年,建成未来农场1200家。开展链主型龙头企业培育,以至少带动1000家小农户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为前提,2022年,新增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到2025年,新增培育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4家(含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抓转型促增收。 ①推动农产品深加工。探索在工业开发区设立农业加工专区,重构农业深加工产业项目入园政策体系,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以单独选址设立农业加工园区,2022年,建成农产品加工园2个;到2025年,建成农产品加工园6个,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加工园区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当地农产品加工总产值的50% 。尤其是要制定竹产业转型发展政策,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建设竹缠绕等竹产业链项目。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②建设未来乡村。围绕 “五个三”核心要义,推行未来乡村建设“4+X”配置清单,开展未来乡村创建赛马活动,按照省级验收通过为标准制定专项激励政策,2022年新增建设未来乡村18个;到2025年,新增建设未来乡村82个。未来乡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增幅3个百分点以上,2022年未来乡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3万元;到2025年达4.5万元。2022年未来乡村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以上,到2025年达10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③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一乡千宿”培育计划,开展“千户连万户、结对共致富”活动,发放乡村旅游消费券,开发特色乡旅伴手礼,促进游客到衢州乡村旅游、消费,2022年,乡村旅游经营性收入达15亿元,新增3亿元;到2025年,乡村旅游经营性收入达27亿元,新增15亿元。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 3.抓金融保增收。 ①加大惠农贷款力度。以带动农民就业、推动农产品销售为导向,巩固小额普惠贷款成果,2022年涉农贷款余额、农户贷款余额分别达2000亿元、1000亿元;到2025年,涉农贷款余额、农户贷款余额分别达2600亿元、1300亿元。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农业农村局 ②完善惠农保险政策。完善“衢农保”农业综合保险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范围。 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局、市农业农村局 4.抓营销促增收。 ①品牌营销。深化“三衢味”“钱江源”品牌培育,带动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农户对接大市场,2022年,“三衢味”“钱江源”农产品年销售规模达85亿元,新增15亿元;到2025年,年销售规模达130亿元,新增60亿元。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 ②展会营销。组织开展“联盟花园”潮农年货节等系列营销活动,2022年,举办农产品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展会7次;到2025年,举办农产品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展会7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③数字营销。大力发展农村电商, 2022年,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衢州农产品销售额达15亿元,新增3亿元;到2025年,衢州农产品销售额达27亿元,新增15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以乡村集成改革为切入点,激发财产净收入后发潜能。 5.抓盘活促增收。 ①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结合万亩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抛荒地、一般承包地、“两非”整治承包地流转的扶持力度,2022年新增培育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示范村100个;到2025年,新增培育示范村250个。2022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4万亩以上;到2025年,新增20万亩以上。2022年,承包地流转率达58%,总面积达80万亩;到2025年,承包地流转率达70%,总面积达96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②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结合未来乡村建设和“一乡千宿”培育计划,2022年新增培育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示范村30个,其中各县(市、区)5个;到2025年,新增示范村120个,其中各县(市、区)20个。鼓励盘活利用农房用于建设农家乐(民宿)、来料加工厂房、卫生室、文化礼堂、陈列馆等, 2022年,新增盘活利用农房3000宗;到2025年,盘活利用农房总量达2万宗,新增1.7万宗。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③鼓励发展屋顶光伏。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建设屋顶光伏,制定屋顶光伏保险政策,2022年,新增农户2000户;到2025年,新增农户8000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④“两山银行”盘活资源资产。加快推进生态共富“标准地”建设,建立“两山银行”资源资产收储、利用、利息分红清单制度。推动市大花园集团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向县、乡延伸,形成市县乡一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严格落实各类农村资源资产必须进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规定, 2022年,农村产权交易额达4亿元,新增1亿元;到2025年,农村产权交易额达7亿元,新增4亿元。 责任单位:市大花园集团、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6.抓集体促增收。 ①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在山海协作项目上提质增效,2022年,各地山海协作项目带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到2025年,各地山海协作项目带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4个百分点。在集体物业经济进军城镇空间发展上有力度,2022年,240个村进城镇发展物业经济,每个村增收5万元;到2025年,900个村进城镇发展物业经济,每个村增收5万元。在强村公司介入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上有突破,2022年,成立强村公司30个;到2025年,成立强村公司120个。全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完善“三服务”机制。确保2022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达15%;到2025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达42.5%。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 ②规范村集体经济股份分红。严格落实“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提取当年净收益的30%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分红”的要求,引导其他村积极开展村集体股份分红,2022年,村集体股份分红总量达1.5亿元,新增3000万元;2025年股份分红总量达3亿元,新增1.8亿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三)以促进农民就业为切入点,保持工资性收入主板作用。 7.抓培训促增收。 ①农民培训。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围绕农业转移技能工人、乡村工匠、新农人等三大群体开展农民培训,2022年,每类群体分别培训1万人;到2025年,每类群体分别培训4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②等级评定。围绕三类群体,建立等级评定制度,2022年,评定中高等级农业转移技能工人、乡村工匠、新农人各600人;到2025年,评定中高等级农业转移技能工人、乡村工匠、新农人各3000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8.抓就业促增收。 ①规上企业吸纳本地农民就业。依托“工业强市”契机,聚焦农业转移技能工人,搭建规上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就业需求的桥梁,制定规上企业吸纳本地农民就业的奖补政策, 2022年,推动规上企业为本地农民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到2025年,新增4万个。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②重大项目吸纳本地农民就业。以提高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率为导向,聚焦城市基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将吸纳本地农民就业作为重大项目招标的准入条件,2022年,推动工程项目新增吸纳本地农民就业1.5万人;到2025年,新增吸纳6万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资源规划局 ③持续发展来料加工。加大对来料加工经纪人带动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家就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利用闲置农房、集体物业用房等拓展来料加工场地空间,2022年,发放来料加工费总量达16亿元,新增发放1亿元;到2025年,发放来料加工费总量达20亿元,新增发放5亿元。 责任单位:市妇联 ④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公益性岗位。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清单制、报备制,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应就尽就。2022年,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2000个;到2025年,新增5000个。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以完善兜底政策为切入点,推动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 9.抓兜底保增收。 ①建立低保提标机制。参照当年度农民收入增幅目标,提高低保标准, 2022年,提高至1000元/月·人,从7月份开始调整;到2025年,提高至1300元/月·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②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机制。参照当年度农民收入增幅目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22年,提高至250元/月·人,9月底前完成调整,从1月份开始补起;到2025年,提高至330元/月·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③加大对特殊群体政策支持力度。联动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2022年,提高至300元/月·人;到2025年,提高至390元/月·人。落实低收入农户惠衢保保费由县(市、区)财政全额承担的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报尽报。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医保局 ④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收入。全面倡导“孝文化”,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定期向父母寄回或带回部分务工所得,鼓励各行政村将此写入村规民约。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将农民增收纳入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清单,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倒排工作计划,每月10日前向市农办报告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相关责任部门 2.加大政策保障。建立市“大三农”资金60%以上用于农民增收的政策体系,各县(市、区)要建立“大三农”专项资金体系,资金规模必须在1亿元以上,重点用于奖补农民增收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指标调剂收入至少50%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 3.推动数字赋能。加快“乡村大脑”建设,提升柑桔产业大脑、“智慧粮脑”、“滴滴农机”等应用层级,深化农业碳账户建设。加快民政、残联、低收入农户帮促、农村经营管理数字化系统推广应用,以数字化贯通推动“惠衢保”、扶贫健康保险应报尽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银保监局 4.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农民增收任务体系,将农民增收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压实县(市、区)、乡镇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大农民增收在乡村振兴考核中的比例,对农民收入增幅全市最后1名且未进入全省前15名的县(市、区),乡村振兴考核扣50分。将农民增收工作纳入市委督考办年度督查检查计划,每季度督查一次。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促进农民增收政策的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市委督考办、市审计局、市农办
附件2 农民增收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类别 | 内容 | 年度 | 全市 | 柯城 | 衢江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 责任单位 | 经营净收入 | 1.抓产业促增收 | 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 | 2022年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 | 2025年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确保2%力争2.5% | 宜机化改造面积 | 2022年 | 5.64万亩 | 0.47万亩 | 1.71万亩 | 0.81万亩 | 1.32万亩 | 0.58万亩 | 0.75万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25.7万亩 | 2.1万亩 | 7.6万亩 | 3.44万亩 | 6.18万亩 | 2.73万亩 | 3.65万亩 | 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 2022年 | 21个 | 4个 | 2个 | 5个 | 5个 | 3个 | 2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42个 | 7个 | 6个 | 8个 | 9个 | 7个 | 5个 | 推广农业新品种面积 | 2022年 | 9万亩 | 1.5万亩 | 1.5万亩 | 1.5万亩 | 1.5万亩 | 1.5万亩 | 1.5万亩 | 市科技局、市农林院 | 2025年 | 36万亩 | 6万亩 | 6万亩 | 6万亩 | 6万亩 | 6万亩 | 6万亩 | 农业科技孵化园建设 | 2022年 | 2个(其中市本级1个) | / | / | / | / | / | /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7个(其中市本级1个)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未来农业园区建设 | 2022年 | 6个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市农业农村局、市协作办、市营商办 | 2025年 | 18个 | 3个 | 3个 | 3个 | 3个 | 3个 | 3个 | 新增培育未来创客 | 2022年 | 1800家 | 300家 | 300家 | 300家 | 300家 | 300家 | 300家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7200家 | 1200家 | 1200家 | 1200家 | 1200家 | 1200家 | 1200家 | 未来农场建设 | 2022年 | 300家 | 50家 | 50家 | 50家 | 50家 | 50家 | 50家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1200家 | 200家 | 200家 | 200家 | 200家 | 200家 | 200家 | 新增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 2022年 | 6家 | 1家 | 1家 | 1家 | 1家 | 1家 | 1家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24家 | 4家 | 4家 | 4家 | 4家 | 4家 | 4家 | 2.抓转型促增收 | 建成农产品加工园 | 2022年 | 2个 | / | / | / | / | / | / | 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6个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新增建设未来乡村 | 2022年 | 18个 | 3个 | 3个 | 3个 | 3个 | 3个 | 3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82个 | 15个 | 15个 | 15个 | 15个 | 15个 | 15个 | 未来乡村农民人居可支配收入 | 2022年 | 3.3万元 | 3.3万元 | 3.3万元 | 3.3万元 | 3.3万元 | 3.3万元 | 3.3万元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4.5万元 | 4.5万元 | 4.5万元 | 4.5万元 | 4.5万元 | 4.5万元 | 4.5万元 | 未来乡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 2022年 | 50万元 | 50万元 | 50万元 | 50万元 | 50万元 | 50万元 | 50万元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0万元 | 新增乡村旅游经营性收入 | 2022年 | 3亿元 | 0.5亿元 | 0.5亿元 | 0.5亿元 | 0.5亿元 | 0.5亿元 | 0.5亿元 | 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1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3.抓金融保增收 | 涉农贷款余额 | 2022年 | 2000亿元 | 300亿元 | 300亿元 | 400亿元 | 400亿元 | 300亿元 | 300亿元 | 市人民银行、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2600亿元 | 400亿元 | 400亿元 | 500亿元 | 500亿元 | 400亿元 | 400亿元 | 农户贷款余额 | 2022年 | 1000亿元 | 150亿元 | 150亿元 | 200亿元 | 200亿元 | 150亿元 | 150亿元 | 2025年 | 1300亿元 | 200亿元 | 200亿元 | 250亿元 | 250亿元 | 200亿元 | 200亿元 | 完善“衢农保”农业综合保险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范围 | 2022年 | / | / | / | / | / | / | / | 市银保监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 | / | / | / | / | / | / | 4.抓营销促增收 | 新增“三衢味”“钱江源”农产品年销售规模 | 2022年 | 1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市供销社 | 2025年 | 60亿元 | 10亿元 | 10亿元 | 10亿元 | 10亿元 | 10亿元 | 10亿元 | 举办农产品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展会 | 2022年 | 7次(其中市本级1次) | 1次 | 1次 | 1次 | 1次 | 1次 | 1次 | 市农业农村局 | 举办农产品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展会 | 2025年 | 7次(其中市本级1次) | 1次 | 1次 | 1次 | 1次 | 1次 | 1次 | 新增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衢州农产品销售额 | 2022年 | 3亿元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市商务局 | 2025年 | 1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2.5亿元 | 财产净收入 | 5.抓盘活促增收 | 新增培育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示范村 | 2022年 | 10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250个 | 50个 | 50个 | 50个 | 50个 | 50个 | 50个 | 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 | 2022年 | 4万亩 | 0.4万亩 | 0.8万亩 | 0.8万亩 | 0.8万亩 | 0.6万亩 | 0.6万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20万亩 | 2万亩 | 4万亩 | 4万亩 | 4万亩 | 3万亩 | 3万亩 | 承包地流转率 | 2022年 | 58%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70% | 65% | 65% | 65% | 65% | 65% | 65% | 新增培育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示范村 | 2022年 | 30个 | 5个 | 5个 | 5个 | 5个 | 5个 | 5个 |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 2025年 | 1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新增盘活利用农房 | 2022年 | 3000宗 | 500宗 | 500宗 | 500宗 | 500宗 | 500宗 | 500宗 |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 2025年 | 1.7万宗 | 3500宗 | 3500宗 | 3500宗 | 3500宗 | 3500宗 | 3500宗 | 新增建设屋顶光伏 | 2022年 | 2000户 | 400户 | 400户 | 400户 | 400户 | 400户 | 400户 | 市发改委 | 2025年 | 8000户 | 1500户 | 1500户 | 1500户 | 1500户 | 1500户 | 1500户 | 新增农村产权交易额 | 2022年 | 1亿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市大花园集团、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 2025年 | 4亿元 | 7000万元 | 7000万元 | 7000万元 | 7000万元 | 7000万元 | 7000万元 | 6.抓集体促增收 | 山海协作项目带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 | 2022年 | 1% | 1% | 1% | 1% | 1% | 1% | 1% |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 | 2025年 | 4% | 4% | 4% | 4% | 4% | 4% | 4% | 村集体进城镇发展物业经济 | 2022年 | 240个 | 40个 | 40个 | 40个 | 40个 | 40个 | 40个 |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 | 2025年 | 900个 | 150个 | 150个 | 150个 | 150个 | 150个 | 150个 | 成立强村公司 | 2022年 | 30个 | 5个 | 5个 | 5个 | 5个 | 5个 | 5个 |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 | 2025年 | 1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20个 | 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 | 2022年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 | 2025年 | 42.5% | 42.5% | 42.5% | 42.5% | 42.5% | 42.5% | 42.5% | 村集体股份分红 | 2022年 | 3000万元 | 500万元 | 500万元 | 500万元 | 500万元 | 500万元 | 500万元 |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1.8亿元 | 3600万元 | 3600万元 | 3600万元 | 3600万元 | 3600万元 | 3600万元 | 工资性收入 | 7.抓培训促增收 | 农业转移技能工人、乡村工匠、新农人等三大群体培训 | 2022年 | 各1万人 | 各2000人 | 各2000人 | 各2000人 | 各2000人 | 各2000人 | 各2000人 | 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各4万人 | 各8000人 | 各8000人 | 各8000人 | 各8000人 | 各8000人 | 各8000人 | 评定中高等级农业转移技能工人、乡村工匠、新农人人数 | 2022年 | 各600人 | 各100人 | 各100人 | 各100人 | 各100人 | 各100人 | 各100人 | 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各3000人 | 各500人 | 各500人 | 各500人 | 各500人 | 各500人 | 各500人 | 8.抓就业促增收 | 推动规上企业为本地农民新增就业岗位 | 2022年 | 1万个(其中智造新城3000个,智慧新城1800个) | 600个 | 600个 | 1400个 | 1400个 | 600个 | 600个 |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 2025年 | 4万个(其中智造新城1.2万个,智慧新城0.72万个) | 0.24万个 | 0.24万个 | 0.56万个 | 0.56万个 | 0.24万个 | 0.24万个 | 工程项目新增吸纳本地农民就业 | 2022年 | 1.5万人(智慧新城3000人,智造新城2000人) | 2000人 | 2000人 | 2000人 | 2000人 | 1000人 | 1000人 | 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资源规划局 | 2025年 | 6万人(其中智慧新城1.2万人,智造新城0.8万人) | 0.8万人 | 0.8万人 | 0.8万人 | 0.8万人 | 0.4万人 | 0.4万人 | 新增发放来料加工费 | 2022年 | 1亿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市妇联 | 2025年 | 5亿元 | 1亿元 | 1亿元 | 1亿元 | 1亿元 | 1亿元 | 1亿元 | 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 | 2022年 | 2000个 | 400个 | 400个 | 400个 | 400个 | 400个 | 400个 | 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5000个 | 1000个 | 1000个 | 1000个 | 1000个 | 1000个 | 1000个 | 转移净收入 | 9.抓兜底保增收 | 提高低保标准 | 2022年 | 1000元/月·人 | 1000元/月·人 | 1000元/月·人 | 1000元/月·人 | 1000元/月·人 | 1000元/月·人 | 1000元/月·人 | 市民政局 | 2025年 | 1300元/月·人 | 1300元/月·人 | 1300元/月·人 | 1300元/月·人 | 1300元/月·人 | 1300元/月·人 | 1300元/月·人 |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 2022年 | 250元/月·人 | 250元/月·人 | 250元/月·人 | 250元/月·人 | 250元/月·人 | 250元/月·人 | 250元/月·人 | 市人力社保局 | 2025年 | 330元/月·人 | 330元/月·人 | 330元/月·人 | 330元/月·人 | 330元/月·人 | 330元/月·人 | 330元/月·人 | 联动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 | 2022年 | 300元/月·人 | 300元/月·人 | 300元/月·人 | 300元/月·人 | 300元/月·人 | 300元/月·人 | 300元/月·人 | 市残联 | 2025年 | 390元/月·人 | 390元/月·人 | 390元/月·人 | 390元/月·人 | 390元/月·人 | 390元/月·人 | 390元/月·人 | 落实低收入农户惠衢保保费由县(市、区)财政全额承担的政策 | 2022年 | / | / | / | / | / | / | / | 市医保局 | 2025年 | / | / | / | / | / | / | / | 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定期向父母寄回或带回部分务工所得 | 2022年 | / | / | / | / | / | / | / | 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 2025年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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