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区对 2022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且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我局起草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7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反馈意见方式: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8号楼 联系科室: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 联系人:郑惠,联系电话:0577-86293618。
附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关于《区政府行政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3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