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的规定,我区对 2022年 12 月 31 日以前制定且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我局起草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7日 反馈意见方式: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 书面意见反馈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联系电话:86293618。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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