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神,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将《庆元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121213。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庆元县濛州街道横城南路18号,邮编323800。 庆元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庆元县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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