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和市委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07号)等规定,市住保房管局拟废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的通知》(杭房局〔2005〕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管理的通知》(杭房局〔2005〕96号)。为确保立法质量,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期限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1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通过信件方式进行反馈,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248号平海大厦。 联系人:胡冰心 联系电话:89581582 附件:1.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管理的通知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