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采纳>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拱墅区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3年7月17日至8月1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邮件等反馈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联系人:金骏,联系电话:0571-89505333。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邮箱:hzsgsqmzj@163.com。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拱墅区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docx
附件2:《拱墅区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