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 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89号),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9楼1904办公室,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3064938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龚健       

联系电话:0579-82064363


附件:

金华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6日


征集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7-07 截止日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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