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关怀版
退出关怀模式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22部门关于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加强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22部门关于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的,请于2023年7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建设厅。

联系人:叶侹侹,联系电话:0571-81050846。

电子邮箱:747864955@qq.com


附件: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22部门关于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2.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征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3-06-21 截止日期:2023-07-29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