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神,增强透明度,提高质量,我局将《庆元县民政局 庆元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供养等救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发文实施。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7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121046。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庆元县横城南路18号,邮编323800。
庆元县民政局 庆元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庆元县民政局 2023年6月30日 |